根据《四川轻化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川轻化﹝2022﹞43号)的规定,现将以下成果转化到位经费分配方案公示如下:
序号 | 成果名称 | 学院 | 转让到位经费(元) | 净收益(元) | 发明人收益(元) | 学校 收益(元) | 学院 收益(元) |
1 | 一种分步制备钛合金表面TiSi2 (Ni,Ti)Si复合涂层的方法
| 机械工程学院 | 110000 | 106378.65 | 李轩 95740.79 | 5318.93 | 5318.93 |
公示期7日,自2023年6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。
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(成果转移转化中心):0813-5566787
纪委办公室:0813-5505625
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(成果转移转化中心)
2023年6月7日